期交所表示,為強化期貨市場價格穩定,期交所分階段推動「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以防範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所導致的盤中價格異常波動,第一階段已於今年1月22日上線,適用商品為台股期貨及小型台指期貨的近月、次近月及跨月價差契約。
第二階段適用商品除第一階段已實施的商品外,將擴及所有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包括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含周契約)、電子期貨、金融期貨、非金電期貨、台灣50期貨及櫃買期貨等所有股價指數期貨的月份契約及跨月價差契約,將於今年11月19日上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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