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09.10.09 複委託投資陸股 快了 兩岸簽署MOU後可望解禁 除了紅籌股與A50ETF H股也可投資


【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簽署在望,大型券商期待複委託解禁投資港股的陸企相關標的股與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的時間也日漸接近,未來投資人可望在台投資來分享陸股成長利益。


原本券商複委託可交易港股紅籌股與A50ETF,但前年金管會突然全面禁止透過券商複委託投資陸股相關標的,不僅H 股(國企股)本來就不能投資,連紅籌股、陸股相關ETF投資都喊停,投資人因此斷了在地投資陸股管道。


一直到今年投信發行A股相關大陸基金開放,投資人才得以選擇買大陸基金以間接投資港股的H股、紅籌股。


券商表示,兩岸簽署MOU後,可望放寬券商複委託投資香港紅籌股、H股與A50ETF等,對台灣投資人是一大利多。


尤其是連過去禁止的H股也可投資,由於港股市場逐漸以H股為吸金主力,投資人如可投資H股,未來獲利機會將更大。


券商表示,目前國人投資中國基金只能間接投資港股H股、紅籌股,但複委託解禁後,可以直接投資個股,而且不必到香港開戶,對投資人可更彈性與便利。


券商強調,只要兩岸金融MOU簽署,複委託港股紅籌股、H股、A50ETF等限制便可望解除,投資人在地投資陸股就可不必只靠中國基金,透過複委託也行。


此外,目前投信已可引進港股H股相關ETF在台股雙掛牌,但這些雙掛牌ETF都存有成交量偏低、溢價等問題,且兩地交易時間不同步,投資決策易受干擾,券商指出,若開放複委託港股的陸企相關標的,可以避免收盤時間不同、交易量落差等問題。


據了解,金管會已經研擬放寬國人投資國內企業在海外發行ECB(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等有價證券限制,包括透過規模上兆元的特定金錢信託、券商複委託及投資型保單等管道,都可以投資。國人投資管道更多樣化,並有助企業籌資。


根據金管會現行相關法令規定,國人透過證券商複委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時,不得投資本國企業在海外發行的公司債;投資型保單從事投資時,不能投資本國企業在國外發行的債券;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時,也不能投資本國企業在國外發行的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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