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與賣方,在一開就被分成兩邊
買方風險有限獲利無限
賣方獲利有限風險無限
這句話只在理論上是對的
實務操作上 買方風險遠大於賣方,尤其是當沖短線操作
以20140211 的 8400 CALL 報價來看,權利金 35 點
買方需付權利金 35 點 折合 1750 元
賣方收權利金 35 點 ,保證金 20750
一樣都是停損設陪 七點出場,做買方的停損比例是 7/35 = 20%
當賣方的停損比例是 350 / 20750 = 1.6%
一個風險係數是 20% 一個風險係數是 1.6% ,你說買方風險大還是賣方風險大 ?
當然,當買方可以獲得的倍數絕對是可觀的,要當買方還是賣方,在於你的抉擇
你是風險導向還是獲利導向,是因利闖險還是控險求利,就看你眼睛看到,腦袋想到的是獲利 % 還是 損失 %
一口賣方的錢可以做十口買方,買方槓桿大於賣方十倍,喜歡做買方的人 就是喜歡高獲利,幾乎是不可能用十口的錢買一口單(用一口賣方的錢買一口買方) ,那我直接做賣方就好,沒有槓桿完全失去以小博大的初衷,做買方做對邊的時候 獲利是複利倍數成長,讓人衝上雲霄,但人都有倒楣的時候,連續做錯可是複利快速削減,從天堂掉入地獄,這崮中滋味嘗過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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