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改採二擇一,由個人擇優適用,股民該如何選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應視綜所稅適用稅率而定,適用百分之卅以上的股民,應選擇按單一稅率百分之廿八課稅;適用百分之廿以下的股民,則應選擇使用百分之八點五的抵減稅額、合併計稅。

 

財政部長許虞哲則強調,全年股利約九十四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

根據三讀通過的稅改版本,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採二擇一,一是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可抵減稅額比率百分之八點五,扣抵上限八萬元;二是選擇單一稅率百分之廿八,分開計稅後合併其他所得申報繳稅。

對於股民來說,怎麼選才有利?洪連盛指出,主要要看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稅率是在百分之廿以下,還是在百分之卅以上。若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廿以下的民眾,可選擇股利所得合併計稅,並使用百分之八點五的抵減稅額;若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卅以上的民眾,則適合選擇股利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即按單一稅率百分之廿八課稅。

洪連盛舉例,以一位退休單身民眾來說,若無其他所得,年股利所得為八十萬元,如果選擇股利合併計稅申報,不但不用繳稅,還可以有三萬四七六○元的退稅收入;若選擇分開計稅,則需繳納廿二點四萬元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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