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在 這篇文章 有提到 , 賣方輸一次就賠十幾倍 , 可能連以前賺的都不夠賠


講到這我就提出一個結果 , 一個觀念


我在研究選擇權的時候 , 不管是用大量的歷史資料分析或是理論數學演算  , 得到的結論是不管用何種策


略都會有一個很有趣也恨弔詭的現象 , 那就是 .....


用此策略投資 , 把時間拉長(交易次數夠多)   你的投資損益 = 0  (沒良心法除外)


如果把交易成本算進去 , 就會是負的


就舉最簡單的買方交易和賣方交易


如果買方交易的勝率是 兩成 , 賠率是八成


那麼 你那兩成鎖賺的 差不多等於 八成賠的


相反的 


賣方交易 , 如果勝率是八成 賠率是兩成  (勝率依不同履約價而不同)


那麼你賠的那兩次  剛好會把前面八次賺的都賠掉


價差策略也是如此


跨勒式也是如此


那不是很好笑嗎 ?


既然到頭來一場空 , 何必當初呢 ??


有兩個方法可以補救


1.那就是停損點的執行  


2. 或者事先想好應對策略


如果賣方策略有兩次會把前面賺的都賠光(死不平倉的情況) , 那麼善設停損點賠 N%就投降


就不會把前面賺的賠到光了 .


觀念就這麼簡單


所以 , 選擇權還是有利可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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