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帳戶 一個做賣方 一個做買方
有一天 我在賣方帳戶下了(價外一檔) 50 口SP 8700 下到滿滿滿 不做資金控管
同時 我在買方帳戶下了相同部位 50 口 BP 8700
我交待營業員 不要打電話給我追繳,低於維持率直接砍倉就好
這樣下了幾個月 都相安無事 買方賠光賣方收錢 ,但損益相抵約 = 0
有一次,我出國旅遊 ,這段期間台股發生倒楣事 指數狂跌 1000 點
我 賣方的戶頭 因為下得滿滿滿沒有多餘的錢讓我扣 券商幫我執行停損
買方的戶頭大賺一筆 ,幫我出了這趟旅費
我利用追繳砍倉機制 限制了我賣方的虧損 ,買方不管他讓他抱波段
利用趨勢和交易機制 賺無風險交易財
我覺得太棒了,於是我如法泡製開始周遊列國流浪去
以上是我異想天開的故事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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