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版位
選擇權搖錢樹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dKuXGJoKxlL_-Y5IFBNHJQ
精選影片 : 【選擇權買方基礎教學】
精選影片 : 【選擇權賣方基礎教學】
精選影片 : 【選擇權策略怎麼玩】
精選影片 : 【到底期貨是什麼,要如何做好期貨交易呢?】
精選影片 : 【期貨教學,要寫交易日記】
精選影片 : 【選擇權結算日怎麼交易 ?】

 

看新聞標題就知道台股現在的狀況,之前股災的時候大家在想是不是多頭結束大空頭來臨,會不會跌破一萬,現在的標題是台股走弱力守一萬一, 已經脫離危險地帶一千點了,台股是相對安全。多頭架構尚未被破壞。長線看多不變  短線看盤整。昨天期貨多單出場 留SP,主動進場買一些SC 鎖一下(SC11100) 。賺錢的部位比較好處理,單子賺錢後怎麼加反向的部位 都對,賠錢的部位比較難處理,賠錢以後加新的反向部位進來,因為建立的基礎是在賠錢之,所以新的部位帶來的是賺錢還是賠錢 壓力就會大增。若原本部位賠錢 新加入的避險單(反向單) 也賠錢 那會一個頭兩個大。

目前SC11100 + SP10600  + BC 11300

台指期日K  漲多拉回  

 

 

獨孤求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8) 人氣()

 

 

***23:28

大家晚安,現在晚上都要看一下台指,有行情要調整部位。目前價格隨著美股走弱而走弱,我來避險BP 10900 @ 17 ,避完險比較好睡。長線看多不變,這一波上漲最快的看多點在 2月9日 ,理由是頸線買進。第二個看多點是2月23日,理由是幹掉2月6日恐慌大跌的長黑,第三個做多點是3月6日,理由是再次站上2月6日長黑高點。直到昨天台股順著美股大漲 137.28點。行情總在絕望中誕生,懷疑中成長,樂觀中進入尾聲。等到看到創新高才進場做多就有點慢了。過前高 11270是遲早的事 看哪一天發生。目前手上部位是SELL PUT 10600 + 期貨多單  + BP 

 

明天下午收盤後開直播跟大家聊聊天,主題是 2月6日閃崩之後還能做賣方嗎 ? 要如何自保,甚至從中發現賺錢機會

時間  15:00 ~ 15:40

獨孤求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

 

 

大家早安,台股上週五盤後上漲 好強喔漲到10965 上漲103點,盤後等你睡著以後直直上去沒啥騙線,白天你清醒的時候東騙西騙。美股上漲452點  台股夜盤上漲 103點,今天應該會開高。開高以後還會繼續走同一方向 簡單題嗎 ?  還是等我們睡醒以後就走盤整盤 ?  這兩天有位同學跟我說  他的爸爸半夜兩點起來看盤、半夜四點起來看盤,因為晚上有行情,真的好辛苦。有夜盤收入的券商受益,群益期、元大期最近一直漲。

持有多單 等開盤 

台指期五分K  白天雙巴

台指期五分K     盤後直直走

獨孤求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3) 人氣()

習近平將無限期連任 哪些人當過中國國家主席?

 
1.5k 人追蹤

獨孤求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引用   https://goo.gl/8fHcpp

個人持有股票 v.s. 成立投資公司持有股票之稅務效果比較(一)獲配股利

tax-1-300x225

前言

若個人廣泛進行各種投資,或家族集資進行投資,可能會考慮成立投資公司集中管理。然而透過投資公司持有股票,對稅負會造成什麼影響呢?本篇針對獲配股利的稅務效果說明:

一、個人持有股票獲配股利

  • 課稅所得:當年投資標的發放股利
  • 課稅⽅式:計⼊個⼈綜所稅之「營利所得」
  • 有效稅率:個人所得級距邊際稅率(民國104年以前5%~40%;民國104年以後5%~45%)
  • 可扣抵稅額:約為投資標的繳納營所稅*1/2

二、個人透過投資公司持有股票獲配股利

第一階段、投資公司課稅
  • 課稅所得:股利不計⼊所得額
  • 課稅方式:未分配盈餘加徵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有效稅率: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二階段、股東課稅
  • 課稅所得:當年投資公司發放股利
  • 課稅⽅式:計⼊個⼈綜所稅之「營利所得」
  • 有效稅率:個人所得級距邊際稅率(民國104年以前5%~40%;民國104年以後5%~45%)
  • 可扣抵稅額:約為投資標的繳納營所稅*1/2

結論與建議-透過投資公司獲配股利之稅務效果

  • 股東之營利所得認列時點:股東當年度之課稅所得由「投資標的發放股利」變更為「投資公司發放股利」。因認列所得年度不同,股東個人之有效邊際稅率可能不同,影響實際稅負。
  • 投資公司之成本費用可減少未分配盈餘,使未分配盈餘稅負降低。
  • 若以長期持有為目的,則「獲配股利」之稅務考量可能優先於「資本利得」之稅務考量。

獨孤求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成立投資公司的節稅效果與風險

3997次瀏覽
 4收藏 1
自104年起,年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的納稅義務人,其所得稅率已提高至45%,加上自然人股東股利所得的可扣抵稅額也改成減半扣抵,高所得者的所得稅負因而增加不少,於是很多人也開始思考如何節稅。
富人們的節稅方式中,常見的方式是透過成立一人投資公司來操作,也是很多稅務顧問公司提供給公司大股東的建議。到底富人們都是如何利用一人投資公司去達到節稅的效果?是否真有節稅效果,還是到頭來白忙一場?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依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同法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也就是說,當投資公司取得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分派之股利,在申報營所稅時,是屬於免稅所得,不需計入取得年度的課稅所得計算應納稅額,亦即不需繳納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若該投資公司當年度有獲利且次年度未分配給股東時,則需加徵10%的營所稅,等到實際發放給投資公司之股東時,該投資公司之股東才需申報個人股利及繳稅。若是個人未透過投資公司進行投資,個人自轉投資之營利事業所取得之股利,需在取得年度即計入個人所得列報及課稅,高所得者,即便有可扣抵稅額可供抵減,仍需負擔相當高的稅負。
透過投資公司取得之股利,若當年度未分配而加徵10%,加徵後的稅率為8.30%( 83%*10%),而由個人直接取得股利之總稅率最高可達32.675%((83%+8.5%)*45%-8.5%)。因此,當個人股東某一年度適用的所得稅率較高時,透過投資公司取得股利,再延緩分配,並於未來個人所得較低年度再做分配,稅負差異將十分顯著。
透過成立投資公司雖然是一項常見的節稅方式,在評估是否採用此做法進行節稅時,尚需考量:
1.成立投資公司有其操作成本:例如規劃費用、行政帳務成本等
2.稅局不認可的風險:個人與投資公司之間的關係、移轉股權至投資公司的時點、投資公司之資金來源等,皆可能落入實質課稅的風險範疇。
近年來常看到關於透過投資公司持股進行交易安排之稅務調整案件,在規劃時,宜考量實際投資目的及投資架構,不能只看到自身稅負狀況,避免未來遭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所得稅法第66條之8)予以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註:所得稅法第66條之8:個人或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個人或營利事業、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互間如有藉股權之移轉或其他虛偽之安排,不當為他人或自己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者,稽徵機為正確計算相關納稅義務人之應納稅金額,得報經財政部核准,依查得資料,按實際應分或應獲配之股利、盈餘或可扣抵稅額予以調整。

獨孤求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改採二擇一,由個人擇優適用,股民該如何選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應視綜所稅適用稅率而定,適用百分之卅以上的股民,應選擇按單一稅率百分之廿八課稅;適用百分之廿以下的股民,則應選擇使用百分之八點五的抵減稅額、合併計稅。

 

財政部長許虞哲則強調,全年股利約九十四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

根據三讀通過的稅改版本,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採二擇一,一是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可抵減稅額比率百分之八點五,扣抵上限八萬元;二是選擇單一稅率百分之廿八,分開計稅後合併其他所得申報繳稅。

對於股民來說,怎麼選才有利?洪連盛指出,主要要看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稅率是在百分之廿以下,還是在百分之卅以上。若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廿以下的民眾,可選擇股利所得合併計稅,並使用百分之八點五的抵減稅額;若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卅以上的民眾,則適合選擇股利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即按單一稅率百分之廿八課稅。

洪連盛舉例,以一位退休單身民眾來說,若無其他所得,年股利所得為八十萬元,如果選擇股利合併計稅申報,不但不用繳稅,還可以有三萬四七六○元的退稅收入;若選擇分開計稅,則需繳納廿二點四萬元的稅負。

獨孤求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