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案 績效掛帥 基層警也無奈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6/09 04:11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警界長久以來存在著「吃案」弊端,員警往往得使用一些技巧,讓大案變小、小案變無,最常見的就是說服被敲破車窗等小案件被害人不要報案,或盡量將刑案以「糾紛」處理,拖延開具報案三聯單等,目的是為減輕破案壓力及美化帳面治安數據,基層員警也相當無奈。



刑案發生降低、破案率提高,民眾卻未感受治安改善,問題究竟出在那裡?說穿了,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警方匿報刑案,即俗稱「吃案」。



儘管警政高層一再表示現在員警已不敢吃案了,但實則不然,基層員警透露,只是手法變得更高明,不會被抓包罷了。



大案報小的常見技巧,如住宅失竊財物50萬元以上,屬列管重大竊案,但有些財物市價不一定,員警低估市價就變成普通竊案,以減少破案壓力,另強盜、搶奪及竊案,犯案程度上明顯不同,但製作筆錄時,若能引導或說服被害人改變被搶、竊過程,搶案往往就能變竊案。



例如去年台中警方破獲一起保全運鈔車搶案,發現同夥人也曾在中部某超商行搶,雖只搶走2千元,但犯案手法雷同,當地員警卻以竊案通報,事後遭批評當初若能以搶案通報,加強防範,或許就不會發生第2起,暴露吃案衍生的後遺症。



至於小案如何化無?像台中常發生車窗被敲破竊取車內財物案件,若無失竊重大財物,被害人會被「建議」報案製作筆錄浪費時間,也不一定破得了案,乾脆不要報了,員警有時還會介紹被害人到熟識汽修廠優惠換車窗,當然被害人若堅持報案,警察也不會拒絕。



另外,像有些可能已牽涉恐嚇等罪的刑案,警方往往會先以「糾紛」案件處理,未開具報案三聯單,等被害人質問再以案件還沒查清楚等理由搪塞,事後再補開,或盡量減少取締未發生傷亡的酒後駕車案件,降低公共危險案件數,目的都是為了避免讓地方首長的治安政績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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