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芬/台北報導】


                國人匯出資金的實際情形,財金主管機構決定透過電腦資料庫的資料彙整,形成類似戶政管理的總歸戶!央行外匯局長段金生表示,此一歸戶的準備事宜,是應財政部來函要求,配合未來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稅基,在相關業者的電腦資料庫系統與央行統合後,央行會把全數資料交給財政部。


                中央銀行昨天邀集相關業者,包括信託業、證券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保險業等業者,研商技術上的相關問題。據悉,央行與財政部此次的聯手動作,第一波可能中的者,應該是大舉投資海外基金個人公司行號,對於藉此作為避稅的管道和方法,也被財金單位盯上。


                但央行昨天並沒有說明,查帳戶的作法,是否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段金生則認為,這是央行作法透明化的起步,讓外界更加明瞭央行的措施。最低稅負制將自民國九十八年元旦起實施,九十六年度個人所得就將列入統計。


                央行的外匯收支或交易規定,就金額而言,公司、行號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以五千萬美元匯款為上限;團體、個人的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不能超過五百萬美元。此一金額為歸戶概念,央行內部系統會自動反映出累積達到上限的個別帳戶。但段金生認為,還是有些匯出資金是不在統計之內,如信託基金


                此外,單筆的匯出金額央行也向來嚴格管理,諸如申報義務人在填妥申報書後,雖然逕行辦理新臺幣結匯,但若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一百萬美元、團體、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五十萬美元,就需由申報義務人檢附相關文件,如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經銀行業確認,且要在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才得以辦理新臺幣結匯。


                部份銀行客戶慣於使用網路銀行,央行行文要求,經申請核可的指定銀行,若是客戶在網路上,申請辦理等值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的線上外匯收支或交易業務者,必須先通過電腦連線作業的系統測試,將其匯出入款歸戶在當年累積結匯金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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