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出「撞」況免驚


時報資訊 更新日期: 2007/06/11 09:29 記者:【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開車上路,最怕撞到人,有時候得賠上千萬賠償金,可能工作一輩子都還不清,產險公司表示,只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險,萬一真發生事故,才能對自己、受害者有保障。


第一產險表示,駕駛人因為自己不小心發生車禍,讓路人有傷亡,若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可以從中獲得理賠。如歌手林曉培事件,受害家屬可以先向任一間產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由保險公司先作代辦手續,申請賠償金,若是死亡賠償金最高為一百五十萬元,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金為二十萬元,兩者相加最高賠償一百七十萬元。 但因為林曉培是酒後駕車,再加上無照駕駛,產險公司會先理賠給受害者,再向林曉培追償。


強制汽車責任險是政府規定每輛車都必須要投保,國內投保率有九九%,第一產險說,針對不知道肇事者是誰,或者是肇事者也身亡案件,受害人都可以先找自己熟悉產險公司,請他們先作代辦手續。


若是一般車子撞到路人,就要依靠「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來理賠,不過國內估計有近六百萬輛汽車,但投保率仍低於其他先進國家,還有四成以上汽車沒投保,也就是說,萬一這些沒投保的車子出了大「撞」況,駕駛人只能自己負擔起全部損失。


蘇黎世產險指出,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保的是對方車輛乘客、走在馬路上的路人、以及對方財物損失等,該險種一年保費約在三千元左右,大多數的人投保保額在一百萬至三百萬間,保額稍嫌不足。


蘇黎世產險表示,若車主認為保額不足,又不想花那麼多錢買千萬保單,也可以再加保二百萬至三百萬「附加超額責任險」。但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也有除外不保條例,如果駕駛人酒醉駕車、吸毒、故意行為、犯罪行為、無照駕駛等,就算車主有保,產險公司也不賠。


泰安產險說,乘客險則是國人投保最應該加強部分,有八成以上車主沒保,乘客險保障的是自己車上乘客安全,如果載著朋友上路發生事故,又沒有投保乘客險,家屬就只能就強制責任險以及向駕駛人申請醫療費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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