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支出不要超過總收入 1/3 , 買房要先拿出兩成到三成的自備款 . 這兩項加起來 台灣的房價已超出國人能負擔的境界 . 台北市一坪 50 萬 , 畢業的學生薪水兩萬四 , 可要不吃不喝 21 個月 才能買一坪 . 若一開始租屋 那根本存不到錢 . 收入剛好一半給房東 一半生活費 .  


收入 50000  , 1/3 房貸為  16666元 , 以利率2.7%計算 約 貸款 300 萬元 .


若貸款八成則房價為 300 /  0.8 = 375 萬   , 自備款為  75 萬


若貸款七成則房價為 300 /  0.7 = 428 萬   , 自備款為  128 萬


以國民收入來看 , 五萬元的收入能養得起的房價為 375 萬 ~ 428 萬


但這種價格只能在花蓮買次等房 (地點較差 坪數較小的透天 )


在台北市只能買地點差且很舊的 套房  , 在台北縣只能買新套房 或是地點較差 30 年以上 的 兩房物件 .


房價以不是一般人民能應付 , 還要開放陸資外資來炒樓嗎 ?


開放的結果只是讓台灣人民成為次等國民 . 台灣人將買不起自己腳下所踏的土地 .   辛苦工作來應付昂貴的房地產 , 就像佃農辛苦工作都被地主給剝削一樣 .


 


房仲業者:購屋房貸最好不超過總收入1/3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5/06 17:17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6日電)4月中古屋買氣有增加趨勢,但購屋糾紛也頻傳,其中以買方繳交斡旋金後又反悔居多,房仲介者建議購屋民眾要仔細評估,每月負擔的房貸,最好不超過總收入的1/3。



21世紀不動產台灣區總部法務襄理邱創智表示,今年4月以來的中古屋市場有增加趨勢,許多人會選擇增值潛力十足的中古屋為購買標的。



但以桃園地區為例,最近卻頻傳多起買方繳交斡旋金,卻因為改變主意,最後無法取回斡旋金,而告上法院的案例。



邱創智表示,一般購屋族常見反悔原因包括親友勸阻價錢太貴、小孩購屋後家長反對、家長為小孩購屋後,小孩不喜歡而反悔、貸款額度出現問題、屋況沒有看清楚等5項。



但這些反悔原因,經常出現在繳交斡旋金之後,邱創智表示,斡旋金轉成訂金後,就表示已經交易成功,如果這時候反悔不履行簽約,不但會沒收訂金,甚至還要付出成交價2%的服務費。



邱創智表示,簽署買賣議價委託書時,會誤認為只是「問問看」而已,但事實上一旦買方簽署買賣議價委託書,委託房仲向賣方議價成功時,房屋交易就算成功,該委託書也具有法律效力,買主要特別注意。



邱創智提供買方多項秘訣,要先看好房屋所有資料,包括權狀坪數、公設比、增建部分等,另外要檢視荷包,看看自己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而每個月所負擔的金額,最好不要超過總收入的1/3。



他建議,想要購屋民眾要仔細評估,不要衝動繳了斡旋金,最後卻因為改變主意而造成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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