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股族報稅 分合學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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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存股族今年報稅適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可自合併計稅、分開計稅兩方式中,擇優申報。會計師提醒三大報稅關注重點,除了新制上路外,若採分開計稅,是否影響捐贈扣除額上限及同一申報戶必須採同樣申報方式,必須仔細斟酌最優方案。

勤業眾信會計師莊瑜敏指出,近年存股蔚為風潮,投資人精算存股績效的同時,隨之而來的稅負成本也必須留意。今年股利所得新制上路後,存股族可二擇一,採擇優申報。

兩種方式分別為合併申報或分離申報。合併申報是將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或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8萬元上限;分離申報則是股利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勤業眾信會計師謝秉璟表示,原則上綜所稅率適用5%、12%及20%者,選擇合併計稅方案較為有利;至於適用30%及40%的高所得者或大股東,則建議先行試算所得及各項扣除額後,再決定是否選擇採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較為有利。

此外,莊瑜敏也提醒,可適用新制的個人股利所得,是以兩稅合一開始實施的「87年度」為分水嶺。因此,若投資人取得股利是86年度或以前年度盈餘分配的股利,就不得適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而應按舊制,將股利所得全數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其次,謝秉璟表示,對於許多人而言,捐贈是重要的節稅管道,一般高所得者或大股東若選擇股利所得按28%分開計稅,捐贈扣除額上限可能較往年減少。因此投資人須綜合考量2018年所得情形、捐贈對象及金額進行試算,選擇最有利方案。

資誠會計師洪連盛則提醒,常有納稅人詢問,夫妻及受扶養親屬若都有股利所得時,是否可採不同申報方式?他表示,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也就是說,一個申報戶只能選擇一種股利課稅方式,家戶成員不能有人選擇合併課稅、有人選擇分離課稅,即使夫妻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稅者,也不得採用不同股利課稅方式。

洪連盛也提醒,若選擇採合併計稅,所規定的可抵減稅額上限金額,是「每戶」8萬元,不是「每人」8萬元,提醒納稅人注意新制規定,以免因誤解而影響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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